关于征集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质量和水平,力争在2020年省、国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现决定面向全校征集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7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 年 3 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年(2015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 年 6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三、参赛方式与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 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 3 类。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从2018年第四届大赛起,增设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四、激励政策
1.参赛学生。学生参加院赛、校赛、省赛、国赛按照《琼台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台〔2017〕118号)文件给予创新创业学分,荣获省级、国赛奖项的按照《琼台师范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台〔2017〕51号 )文件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奖励按照最高计,不重复计算。
2.指导教师。学院要鼓励教师积极遴选科研项目参与和指导学生参加比赛,对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组织院系。学校将根据组织学院的项目申报数量和在省赛、国赛中的获奖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在年底二级学院团总支考核中予以倾斜。
五、工作要求
1.组织实施。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选拔预计在今年6-7月举行,省赛预计将在9-10月举行,全国总决赛预计在11-12月举行。大赛项目征集和校赛选拔工作由校团委牵头并组织实施,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研处、各学院等多部门协同配合。
2.征集要求。各学院要注重鼓励开展师生共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创业大赛项目组队参加;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参加第六届“互联网+”大赛;要大力组织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用师生创新创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精准脱贫扶贫。
3.指标要求。根据省厅对各高校参赛项目数量指标要求,结合我校参加“互联网+”大赛的经验以及各学院学生历年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情况,现对各院系参赛队伍数量提出要求,报名完成情况将作为学院考核重要依据之一(以参赛项目申报院系为统计依据)。具体分配指标为:重点项目:以专业为单位,每个专业方向选送不少于2个项目参加校赛,一般项目:以班级为单位,报送不少于1个项目参加校赛,鼓励中招班、毕业班参赛。(其中每个学院初创组、就业型创业组或成长组项目不少于1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均不得少于1项)。
4.提交要求。参赛团队向所在学院报名,校团委不接受单独报名;各参赛团队需严格按照参赛对象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有伪造,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请各学院将优秀项目征集表(附件1)和院校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各1份盖章材料统一汇总,并于2020年6月27日前报送到创新创业训练指导中心(行政楼117室),电子稿统一发送至2310063755@QQ.com,以学院为单位分项目命名,格式为:学院-项目组别-项目名称-项目教师负责人。
联系人:
李赞宗,0898-65923238
学生负责人:
石瑞宾,联系电话:15031045046 QQ:2310063755
王赛龙,联系电话:18830025784 QQ:3069515846
顾雅楠,联系电话:18894926454 QQ:2903116137
校级大赛交流QQ群:

附件1: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表.docx
附件2:琼台师范学院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汇总表.docx
共青团琼台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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