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0年结题验收、2021年项目中期检查 工作的通知

2022-12-14 20:59

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琼高教〔2022〕28号)和《琼台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要求,学校将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2020年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21年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范围

1.结题验收:2020年立项但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若本次仍不能结题,需填写“大创项目”终止研究申请表(附件6)。

2.中期检查: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2021年立项项目若达到结题条件,可提前结题)。

二、方式

结题验收、中期检查由校团委统一组织专家,采用PPT答辩形式进行。

三、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结题验收材料:《结项资料封面及目录参考》(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4)、项目成果及支撑材料(佐证材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记录手册(指导教师用)》(附件5)。以上材料须按结项目录装订成册。

2.中期检查材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报告》(附件7)、阶段成果电子稿(或扫描件)和答辩PPT。

(二)结题、中期检查要求

1)结题要求

1.相关项目发表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等。

2.相关项目获得专利(发明专利、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提供相关部门认定的专利证书,开发的软件或系统,提供通过鉴定的成果、获得科研成果奖励、制作发明实物和课件等;

3.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类项目已成立公司、工作室或其他经营实体的,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三证合一”证件证明;注册商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方式:所申报项目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得校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参与省市景区规划、设计项目获得省级赛事奖项或代表参加境外交流活动等,提供相关图文材料由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说明: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均可申请结题。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发明实物还需提供三张不同角度拍摄的实物高清图片,审核结束后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校团委备查。

(2)中期检查要求

1.项目的研究或实施进展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3.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4.经费使用情况是否科学合理;

5.团队成员的合作情况与收获;

6.下一步实施计划。

(三)答辩要求

1.已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文章的项目,已获得专利的项目,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项目或该项目在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国家级前五名的项目,只需提交结题材料。除此以外,其他国家级、省级项目均需提交项目研究报告或创业实践报告,参加结题答辩。

2.本次参加结题答辩、中期检查的项目团队统一采用线 下答辩。项目组答辩人员须准备好答辩PPT,做好答辩准备。答辩PPT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完成的主要工作与成效、所获得成果(相关音视频演示)以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

3.需参加结题答辩、中期检查的项目,答辩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12-15页PPT演示),陈述完毕后应按评审专家要求答问,答问环节不超过3分钟;

4.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与项目组成员共同参与答辩。

五、时间及联系人

1.结题、中期检查电子材料(wrod版和pdf版)提交时间:10月25日晚上22:00前;结题、中期检查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11月10日18:00前。

2.答辩时间11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联系人及电话:何永亮 65900769。




                                                            共青团琼台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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