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组通〔2011〕1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推进党建带团建,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认真落实“推优”工作,按照共青团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党委工作安排,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推优”入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
各二级学院团委在开展“推优”工作中,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工作程序的相关要求请参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9 号)、《共青团琼台师范学院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琼台党字〔2022〕40号)文件要求执行。
“推优”工作应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组织既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也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认真落实“28 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28至35周岁青年入党,一般应听取团组织意见”。
二、工作时间
“推优”工作时间截至 2023年5月12日。
三、“推优入党”工作的基本程序
“推优”工作程序详见《共青团琼台师范学院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文件要求。
(一)各班级团支部需向二级学院团委上报以下材料(党的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分开上报):
1.《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3)。
2.本支部《 琼台师范学院共青团组织“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附件4)。
3.本支部《琼台师范学院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
4.本支部推优大会开会照片、选票、下一次申请入党同学的数目、名单。
5.推选上的学生个人成绩单、团员证复印件、入党申请书。
(二)各二级学院团委汇总审核、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各二级学院团委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 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向同级党组织推荐。
(四)经同级党组织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 各二级学院团委应当及时向班级团支部通报传达。
(五)各二级学院团委于 5月10日前填写《琼台师范学院共青团“推优”工作统计表》(附件6)和“推优”入党对象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校团委组织部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二级学院团委严格按要求完成。
(二)抓好落实。各二级学院团委在“推优”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提高“推优”质量。团支部推优工作原则上主要集中在非毕业班级,“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推优名额向低年级倾斜,具体分配名额由二级学院团委统筹。
(三)有关工作文件及推优工作相关表格可在学校团委网站下载。
联系人:谢林吉
电话:65900769
附件:1.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共青团琼台师范学院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
3.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4.琼台师范学院共青团组织“推优”入党会议
记录表
5.琼台师范学院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信息汇总表
6.琼台师范学院共青团“推优”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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